| 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市招商引资十佳乡镇和市招商引资十佳功臣评选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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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27 08:56 文章来源:邵阳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实施“兴工强市”和“开放带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每年评选出市“招商引资十佳乡镇”和市“招商引资十佳功臣”,由市委、市政府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佳乡镇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全市214个行政乡镇(含街道办事处)。 (二)评选内容:当年外来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总额(只计算邵阳市以外投资部分)。 (三)评选程序 1、各县(市、区)商务局在每年12月25日前负责向市商务局报送由本县(市、区)委、政府盖章确认的所辖区域内招商引资前三位的乡镇(办事处)单位名单和引进项目的目录及到位资金额。 2、次年初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考评组,对各县(市、区)上报的乡镇(办事处)引资项目及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3、通过检查验收,按项目(每个项目只能评选一次)实际到位资金总额拟定前十名为年度市“招商引资十佳乡镇”,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4、被评定为年度市“招商引资十佳乡镇”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奖牌,并颁发奖金壹万元整。奖金由市财政全额拨付。 (四)统计方法 1、外资项目的到位资金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额(外汇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统计,为鼓励外资项目的引进,对外资到位资金按两倍计算。 2、内资项目必须提供相应的资金到位证明材料: (1)内资项目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双方签订的合同书文本复印件。 (4)注册资金额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十佳功臣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当年度所辖区域内对招商引资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 (二)评选内容:本人当年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总额。 (三)评选办法 1、各县(市、区)商务局、市直各单位在每年12月25日前负责收集整理好本县(市、区)、本单位拟报“招商引资十佳功臣”人员文字材料并附引资项目的业绩证明(参同市“招商引资十佳乡镇”统计方法)送市商务局汇总,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分别推荐参评人员1-2名。 2、次年初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考评组到项目所在地调查核实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按引资金额拟定前10名为年度市“招商引资十佳功臣”。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3、被评定为年度市“招商引资十佳功臣”的个人,由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叁仟元。奖金由市财政全额拨付。
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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